長春市南關區人民法院《庭長談》欄目
南關區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治罪”與“治理”并重
主持人:人民網網友大家好!歡迎收看《庭長談》欄目,今天做客我們訪談間的是:長春市南關區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庭長張金榮。歡迎張庭長。
張金榮:人民網的網友,大家好!
主持人:今年張庭長給我們帶來的話題是“治罪”與“治理”并重,請問為什么會選擇這個話題進行分享呢?
張金榮:因為治罪與治理并重,有著極為深刻的意義。從宏觀角度講,它契合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發展需求。在新時代背景下,犯罪態勢發生著深刻變化,傳統的單純治罪模式已難以滿足社會全方位發展的需要。
我們必須將刑事審判置于社會治理的大格局中去考量,實現從 “事后懲治” 向 “事前預防、事中化解、事后修復” 的轉變,推動社會整體法治環境的優化,提升國家治理效能。
從微觀層面講,這一理念直接關系到每一個案件當事人和社會公眾對司法公正的感受。一起刑事案件的處理,若只關注治罪,可能解決了眼前的法律問題,但矛盾根源未除,容易引發新的社會矛盾。這時,“治罪與治理并重”就顯得尤為重要。
主持人:能給我們列舉一個具體的案例來幫助我們理解嗎?
張金榮:好的,主持人。去年,本庭曾辦理一起未成年人被強奸案件,法院受理該案后,為切實保障未成年人權益,依法嚴懲性侵未成年人犯罪,同時嚴格依照罪刑法定原則,嚴格遵守刑事訴訟程序,提高案件質量,組織召開庭前會議,深入研討案件,并依法判處被告人有期徒刑十一年。
在本次案件處理中,被害人所在學校老師在收到被害人“求救”信息時,保持警惕,第一時間報警,并全程陪伴在被害人左右,在實現未成年人保護中起到了關鍵作用。為進一步強化未成年人保護工作,凝聚司法與教育合力,我院就保護被害人隱私、對被害人進行心理疏導、開展未成年人性教育課程、強化校園安全治理等問題向被害人所在學校發送司法建議,在有效溝通中和學校立起了協同治理機制。我們與法治副校長共同在該所學校開展未成年人司法保護工作座談會,圍繞校園保護、典型案例分享、少年審判工作等方面開展深入座談。我院擬在轄區學校設立“媽媽驛站”、法律教育基地等。
擴大法治副校長工作職責,就校園生活中容易出現的法律問題提供建議及科普,全方位增強學生的自我保護意識與能力。實現治罪與治理并重。
主持人:在多年的工作中,您對“治罪與治理并重”還有哪些體會嗎?
張金榮:作為刑庭庭長,在實踐中踐行這一理念,我的體會是:一方面,要不斷更新審判理念,強化政治意識和大局觀念。每一個刑事案件都是一面鏡子,反映著社會的法治狀況和人民的訴求。我們要善于從政治高度審視案件,將黨的政策、法治精神與具體案件相結合,實現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另一方面,要積極拓展審判職能,主動參與社會治理。這就要求我們跳出 “就案辦案” 的局限,針對案件中暴露出來的社會問題,深入分析原因,提出切實可行的司法建議。
主持人:感謝您的分享,今天的《庭長談》欄目就到這里,我們下期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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